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工作需要,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责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为首都精神文明办所属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研究提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首都文明热线”网站群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承担本机关信息化建设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分类、加工、整理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招聘10人,详见附件1:《首都精神文明办宣传教育信息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敬业精神好,责任感强;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热爱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
7、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8、身体健康,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要求;
9、具备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